“阿致,我怎么觉得狼王在看我?”
“的确,而且目光很友善!”
火焰站起来,尽量把个子拔高。脖子上的毛发完全张开,尽管个头与狼王还差很多,气势上一点不输,喉咙里的低沉声,似在警告来者三思后行。
他一点也不怕,在草原上,狼是獒的天敌,这点血性是刻在骨子里的。
狼王并不上前挑衅,站在两米开外,是当年那个人类小女孩的气息,但又有不同,他不自觉的歪着脑袋思考。
突然程瑾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歪着小脑袋求帮助的小奶狗,那不是她的记忆,是那个小程瑾的记忆。
小程瑾在老家青县的一座山边救助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奶狗,拿手绢给他包扎伤口,还把春游那天带的饼干、火腿肠分给小家伙。
当她回家征得妈妈同意,第二天再来,决定收养小家伙时,就不见了他的踪影,后来小程瑾不死心,又来过两三趟,再也没有见到,这成了小程瑾心中的遗憾。
“你是那只小灰灰!”
狼王眼眸变得更加柔和,是她,她还记着他。
嗷呜……
这一声很是温柔,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互相打招呼。
“真的是你!”这一段记忆是那个小程瑾遗憾了很久的事,在心中留下了很重的印记。
程瑾走上前,“你好呀!小灰灰狼王,我们又见面了!”
嗷呜……嗷呜……
狼王低低的从喉咙里发出声音,生怕吓着了眼前的小姑娘。
程瑾伸出手,狼王自然而然低下脑袋凑过来,皮毛在手掌心里根根分明,不像火焰的那么绵软,也不像野猪那么扎手。
“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我第二天还找过你,以为你是小狗,想要把你养在身边,结果你不在,我难受了好久,现在看来,如果你跟我回家耽误了一个高大威猛的狼王!你的选择是对的!”
程瑾的抚摸越来越自然,还把手伸到狼王脖子和肚皮的绒毛处。
这里是狼身上最薄弱的地方,除了自己的妻儿,从来不会让其他动物碰触。
秦致放下戒心,其他士兵看着稀奇,“教官,还继续吗?我们两组还没上呢!”
程瑾蹲下身子跟狼王商量,“狼王,能叫你的族群再陪我们练练吗,放心,他们手下有分寸,如果伤了我会治好他们的!”
程瑾稍稍释放了一丝治愈系异能,狼王刚才一直轰隆隆的左耳很快就舒服了。
狼王幽蓝色的瞳孔微缩,这是和小姑娘身上不符的气息,是小姑娘曾经没有的能力,但他能确定,这就是她。
狼王看着族群,嘶吼声低沉平滑,很快和狼王一样高大威猛的两头成年公狼踱步而来。
他们气质出众,长的跟狼王有七分像,狼王交代了几句,两头狼也学着父亲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让程瑾抚摸。
“哈哈,这两头狼跟你一样帅气!”
程瑾毫不吝啬,一边抚摸,一边帮他们治愈刚才受到的小伤。
突如其来的治疗,让两头狼舒服的低吟,身体姿态放的更低了。
“狼王,这是你的孩子吗?都长这么大了!”
狼王点头,他的儿子都很出色,他经历过小时候的伤痛,不想儿子们罔顾亲情,为了权利厮杀,从小就把他们教育的很好。
嗷呜……嗷呜……
狼王示意两个儿子安排好族人陪士兵们练练。
所有的人都石化了,还可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