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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无罪释放,喜大普奔(1 / 2)

第196章无罪释放,喜大普奔

一个案件一旦轰动,一旦被无数人关注,那么背后的背景,个人的职业,就都会成为透明。

当然了,主要还是在于,这是一个突发案件,不存在预谋,不存在阴谋之类的。

而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所以这个案件,可以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案发的经过也被放在网络上,很快的,案件的两个当事人就被神通广大的网友扒了个通透。

一个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没有什么特别的背景,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而另外一个,却是有许多案底,打架斗殴的常客。

可以说身份背景,比辱母案还要简单清晰明了。

辱母案里面,至少还是因为涉及到了高利贷等一系列的事件,你不能说犯案者一家一点责任都没有,可是“昆山龙哥”案里面的打工人,就真的是太无辜了。

他可以说映射了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这才是让广大网友,感同身受,同情他的原因所在。

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他!他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

一个人下班后正常在马路上骑车,突然被宝马车撞倒,又被车上的人又揍又砍,你会怎么做

而且对方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毕竟,谁家好人会在车上放管制刀具这么危险的东西

前世的时候,因为没有《第二十条》这部电影,大家更不明白,什么是持续性不法侵害意图,什么是无限防卫权,更没有一部这样的电影给大家做参考。

所以,前世这个案件爆发的时候,虽然也一样的引发关注,但是却反而是有很多人觉得“龙哥”丢了刀后,又受了伤后,已经完全没有威胁了,不应该继续追着他砍,这毫无疑问是防卫过当,甚至属于故意杀人了。

但是有了《第二十条》,虽然案件不同,可是过程却太相似了。

同样的是追着人砍,而《第二十条》里面给出了完美的司法解释,所以,这一次,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

其实这也是一种同理心在影响,毕竟,这个案件,可以说如果没有后续的砍人和反杀的结局,那么前面半段,几乎每天可能都在全国各地的一些地方发生着。

路怒症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常见。

那么万一呢万一遇到类似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这才是大家关注这个案件,希望这个案件得到正义的判决的最大原因所在。

当年《搜索》电影和现实完美联动,就引发过热议,但是还称不上轰动,毕竟,那个案子可没有出人命。

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的出了人命的!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个案件轰动了,代表着关注度飙升,代表着流量大涨。

结果,案子还没判,可是居然有好几个人,因为各种造谣被抓。

其中有一个造谣发微博说:“骑车者家庭困难,已向其哥哥资助30万供孩子看病!”

“他儿子的治疗费用我包了,若被拘留,我保释,后续没有工作,我给安排!”

然后,很快地就被证明是虚假消息,当事人哥哥从未接受别人的资助。

这位造谣者很快地就因为:“发布不实信息”且情节恶劣。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天!

一时间网友们也都是无语的很。

“不是《第二十条》的导演陈默是怎么发家的这位仁兄是真的不清楚吗网络诽谤第一案了解一下啊老铁!”

“乐了,这位牢兄,现在不是当年了啊,网络诽谤,发布不实信息,这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啊!”

“所以,这位牢兄平时估计是没咋看电影啊,只要看了《搜索》,知道陈默其人的经历,相信就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吧”

当然了,这只是这个案件的一些佐料。

也很快地又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龙哥肆意对白衣哥行凶的时候,对错的判断简单明晰,但周围人群并无一人出手相助白衣哥或上前阻止龙哥,是真的人情冷漠吗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很多人第一时间又想到了《第二十条》里面的最后那个留白的见义勇为案件。

也有记者特意去采访了那些当时在场的群众。

“当时很害怕吧其实有想过上去帮忙,但是怕没帮上忙却惹给自己惹麻烦!”

“现在是真的不敢帮,只能帮忙报警,不都宣传说“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吗”

“现在连警方都宣传让大家“如何出门保护好自己”,这种事情,我承认,当时我怂了!只想着保护好自己!”

一系列的采访给这个案件更增添了几分话题。

有专家认为:“很多人认为那么多围观者却没有一个站出来帮忙,或者上前阻止,是人情冷漠,但是实际原因是现期的法律社会导向作用出了问题,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坚决跟坏人坏事做斗争!”

但是临到现在更多的是被执法部门宣传的“如何出门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从字面上来看是没错的,但深究根底,却是大错特错。

公民权利需要公民自己来保护,那要法律干什么

其实现在国家机构已经在提倡的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国家便会义无反顾的保障你的公民权利,这便是《战狼2》大火的原因,法律导向应该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你便坚决拥有捍卫自己公民权利的正当防卫权,尤其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你必须履行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进行阻止的义务。

只有这样的法律导向才能从根子上杜绝那些黑恶势力的滋生温床,当见义勇为不仅仅是一个奖励,而是一个华国公民义务和权利的时候,再来判别自身公民权利捍卫者或见义勇为者是否“防卫过当”才有意义!

见义勇为只要有心,每个公民都可以做到!

昆山龙哥被反杀事件的出现,是白衣哥的不幸,但它适时揭露了事件背后的社会真相,却是社会的大幸,当我们通过对这个事件的反思及纠错,勇于改善自身的社会生态,更是我们普通公民的大幸!”

这个专家的言论,获得了许多人的点赞。

从这个案件,也延伸出来了更多的讨论,一时间,仿佛全民都在普法,全民都在学法。

都在研究,都在分析,网络上更有许多网友因为这个案件,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而争论不休。

有网友戏言,这才是真正的进步,因为过去,哪怕你想讨论,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合适的环境,也没有那么多人会跟你讨论这么多。

可是这一次,因为《第二十条》,因为“昆山龙哥”案,所以让这个环境出现了,让大家都开始关注,开始去学习,开始去主动的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款。

更有许多法律界人士现身普法。

是以前没有吗不,只是以前没有这么受关注而已。

这就是《第二十条》这部电影的意义所在!

不过,随着案件的爆发,讨论的人越来越多,受益最大的反而是《第二十条》这部电影,没办法,谁让专业对口呢

八月过去了,案件发生过去了四天。

九月一日这一天,官方发布了通告。

那一条通告,第一时间被转发超过百万次。

因为这个通告上写着:““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

而给出的理由里面,也提到了,龙哥的行凶的过程,是属于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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